本規范規定了學報的基本項目、結構和編排格式,適用于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學報,也可供其他科技期刊參考。
1 引用標準與法規
GB 6447—86 文摘編寫規則
GB 788—87 圖書雜志開本及其幅面尺寸
GB 7713—87 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
GB 7714—87 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GB 9999—88 中國標準刊號
GB 11668—89 圖書和其他出版物的書脊規則
GB/T 3179—92 科學技術期刊編排格式
GB/T 13417—92 科學技術期刊目次表
GB 3259—92 中文書刊名稱漢語拼音拼寫法
GB/T 1.1—93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 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
GB 3100~3102—93 量和單位
GB/T 7408—94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 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GB 3860—1995 文獻敘詞標引規則
GB/T 15834—1995 標點符號用法
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GB/T 16159—1996 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新聞出版署令 第12號:科學技術期刊管理辦法 1991-06-05
新聞出版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出版物漢字使用管理規定1992-07-07
2 學報的主體
學報中各篇文章的總匯稱為學報主體(即除封頁、目次頁、總目次頁或索引,以及與文章無關的廣告、插頁等之外的部分)。
2.1 頁碼和頁眉
1)每卷或每期學報主體的頁碼,應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每期頁數應基本穩定,每期的首頁和翻開的右頁都應為單數頁碼。
2)每篇文章應盡可能編排成連續頁碼;必須轉頁時,應在中斷處加注“下轉第×頁”,在接頁上注明“上接第×頁”。每篇文章只宜轉頁1次,且不得逆轉,也不允許由轉頁而導致接頁上的文章產生再轉頁。
3)每篇論文篇首頁的頁眉應標明中、英文刊名(英文刊名過長者可按規定縮寫),卷次、期號,出版年、月,其頁次可用暗碼。
4)非篇首頁的頁眉一般為:雙頁標明頁碼、中文刊名、出版年份或卷次;單頁標明期次、作者(多于1人可略為第一作者,后加“等”)、題名(副題名可略去)和頁碼。
2.2 收稿日期
1)收槁日期指編輯部收到文稿的日期,必要時可加注修改稿收到日期。
2)收稿日期可排在篇首頁的地腳,并用正線與正文分開;也可排在文末。
2.3 題名
l)題名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定關鍵詞。
2)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
3)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
4)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詞、字符、代號,盡量不出現數學式和化學式。
2.4 作者署名和工作單位
1)文章都應有作者署名,它是文責自負和擁有著作權的標志。
2)作者姓名署于題名下方,團體作者的執筆人也可標注于篇首地腳或文末,簡訊等短文的作者可標注于文末。
3)英文摘要中的中國人名和地名應采用《中國人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的有關規定:人名姓前名后分寫,姓、名的首字母大寫,名字中間不加連字符;地名中的專名和通名分寫,每分寫部分的首字母大寫。
4)對作者應標明其工作單位全稱(如“××大學物理學系”)、所在城市名及郵政編碼。建議在作者單位項后面或篇首頁地腳標注第一作者的年齡、性別、職稱等信息。
2.5 摘要
l)論文都應有摘要(3 000字以下的文章可以略去)。摘要的編寫應符合GB 6447—86的規定。
2)摘要的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一般應寫成報道性文摘,也可以寫成指示性或報道—指示性文摘。
3)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一般不分段,不用圖表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不得引用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4)中文摘要的篇幅:報道性的以300字左右,指示性的以100字左右,報道—指示性的以200字左右為宜。
5)英文摘要一般與中文摘要內容相對應。
2.6 關鍵詞
1)關鍵詞是為了便于作文獻索引和檢索而選取的能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一般每篇文章標注3~8個。
2)關鍵詞應盡量從《漢語主題詞表》等詞表中選用規范詞——敘詞,未被詞表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和地區、人物、文獻、產品及重要數據名稱,也可作為關鍵詞標出。
3)中、英文關鍵詞應一一對應。
2.7 分類號
1)為便于檢索和編制索引,建議按《中國圖書資料分類法》對每篇論文編印分類號。
2)一篇涉及多學科的論文,可以給出幾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應排在第1位。
2.8 引言
l)引言的內容可包括研究的目的、意義、主要方法、范圍和背景等。應開門見山,言簡意賅,不要與摘要雷同或成為摘要的注釋,避免公式推導和一般性的方法介紹。
2)引言的序號可以不編,也可以編為“0”,不編序號時“引言”二字可以省略。
2.9 論文的正文部分
論文的正文部分系指引言之后、結論之前的部分,是論文的核心,應按GB 7713—87的規定格式編寫。
2.9.1 層次標題
l)層次標題是指除文章題名外的不同級別的分標題。各級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排比”,即詞(或詞組)類型相同(或相近),意義相關,語氣一致。
2)各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后面不加點號,如“1”,“2.1”,“3.1.2”等;各層次的序號均左頂格起排,后空1個字距接排標題。
3)各層次標題要醒目,其字體與非標題要有區別。
2.9.2 圖
1)圖要精選,應具有自明性,切忌與表及文字表述重復。
2)圖要精心設計和繪制,要大小適中,線條均勻,主輔線分明。圖中文字與符號均應植字,縮尺后字的大小以處于6號至新5號之間為宜。
3)坐標圖標目中的量和單位符號應齊全,并分別置于縱、橫坐標軸的外側,一般居中排。橫坐標的標目自左至右;縱坐標的標目自下而上,頂左底右。坐標圖右側的縱坐標標目的標注方法同左側。
4)圖中的術語、符號、單位等應與表格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
5)圖若臥排,應頂左底右,即雙頁圖頂向切口,單頁圖頂向訂口。
6)圖在文中的布局要合理,一般隨文編排,先見文字后見圖。圖旁空白較大時,可串排文字。
7)插頁圖版可另編頁碼,且須在圖版上方標識文章的題名和所在頁碼。
8)圖應有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的圖序(如僅有1個圖,圖序可定名為“圖1”)和簡明的圖題。圖序和圖題間空1個字距,一般居中排于圖的下方。
2.9.3 表
1)表要精選,應具有自明性。表的內容切忌與插圖及文字表述重復。
2)表應精心設計,為使表的結構簡潔,建議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
3)項目欄中各欄標注應齊全。若所有欄的單位相同,應將該單位標注在表的右上角,不寫“單位”二字。
4)表中的術語、符號、單位等應與插圖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
5)表中內容相同的相鄰欄或上下欄,應重復示出或以通欄表示,不能用“同左”、“同上”等字樣代替。
6)表一般隨文排,先見相應文字后見表。表旁空白較大時,可串排文字。
7)表若臥排,應頂左底右,即雙頁表頂向切口,單頁表頂向訂口。表若跨頁,一般排為雙頁跨單頁。需要轉頁排的表,應在續表上方居中注明“續表”,續表的表頭應重復排出。
8)表應有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的表序(如僅有1個表,表序可定名為“表1”)和簡明的表題。表序和表題間空1個字距,居中排于表的上方。
2.9.4 數學式和反應式
l)文章中重要的或后文要重新提及的數學式、反應式等可另行起排,并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圓括號,右頂格排。 2)數學式需斷開,用2行或多行來表示時,最好在緊靠其中符號 = ,+ ,-,± ,?,× ,· ,/等后斷開,而在下一行開頭不應重復這一符號。
3)反應式需斷開,用2行或多行來表示時,最好在緊靠其中符號 → ,= ,?,+ 后斷開,而在下一行開頭不應重復這一符號。式中的反應條件應用比正文小1號的字符標注于反應關系符號的上下方。
4)化學實驗式、分子式、離子式、電子式、反應式、結構式和數學式等的編排,應遵守有關規定;結構式中鍵的符號與數學符號應嚴格區別,如單鍵“ —”與減號“-”,雙鍵“═”與等號“=”等不應混淆。
2.9.5 量和單位
1)應嚴格執行GB 3100~3102—93規定的量和單位的名稱、符號和書寫規則。
2)量的符號一般為單個拉丁字母或希臘字母,并一律采用斜體(pH例外)。為區別不同情況,可在量符號上附加角標。
3)在表達量值時,在公式、圖、表和文字敘述中,一律使用單位的國際符號,且無例外地用正體。單位符號與數值間要留適當間隙。
4)不許對單位符號進行修飾,如加縮寫點、角標、復數形式,或在組合單位符號中插入化學元素符號等說明性記號,等等。
5)在插圖和表格中用特定單位表示量的數值時 , 應當采用量與單位相比的形式 ,如l∕m ,m/kg ,c B/(mol·dm—3 )。
6)指數 、對數和三角函數中的變量等 , 都是數 、數值或量綱一的量的組合 , 如exp(W/kT),lg(p/kPa),sinωt 。
7)不能把ppm,pphm,ppb,ppt,rpm等縮寫字作單位使用。
8)詞頭不得獨立使用,也不能重疊使用。如μm,不用μ;pF,不用μμF。
9)組合單位的分母中一般不加詞頭,一般也不在分子分母同時加詞頭。如kJ/mol不寫成J/mmol,MV/m不寫成kV/mm。
2.9.6 數字用法
l)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且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2)日期和時刻的表示。
a. 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和時刻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如1997年不能寫成97年。
b. 日期可采用全數字式寫法,如1993-02-18或1993 02 18或19930218。
c. 日的時刻表示采用GB/T7408—94的規定寫法,如15時9分38.5秒寫成15:09:38.5或150938.5。
3)阿拉伯數字的使用規則。
a. 計量和計數單位前的數字應采用阿拉伯數字。
b. 多位的阿拉伯數字不能拆開轉行。
c. 對于計量和計數數字,小數點前或后若超過4位數(含4位),應從小數點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空出適當間隙,不用千分撇“,”。
d. 阿拉伯數字不能與除萬、億和SI詞頭中文名稱以外的數詞連用。如1 800 000可寫成180萬;142500可寫成14.25萬,不能寫成14萬2千5百;5 000元不能寫為5千元。
e. 純小數必須寫出小數點前用以定位的“0”。
f. 數值的有效數字應全部寫出,如“1.500,1.750,2.000”不能寫成“1.5,1.75 ,2”
4)參數與偏差范圍的表示。
a. 數值范圍 :五至十可寫為5~10;3×10 3 ~8×10 3,不能寫成3~8×10 3。
b. 百分數范圍 :20%~30%不能寫成20~30%。
c. 具有相同單位的量值范圍:1.5~3.6 mA不必寫成1.5 mA~3.6mA。
d. 偏差范圍 :(25±1)℃不寫成25±1℃;(85±2)%不寫成85±2%。
5)附帶尺寸單位的量值相乘寫為:50 cm×80 cm×100 cm,不能寫成50×80×100 cm或50×80×100 cm3。
6)漢字數字的使用。
a. 數字作為語素構成定型的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等必須用漢字書寫,如二倍體、一元二次方程、四氧化三鐵、十二指腸、十字接頭、“九五”計劃等。
b. 相鄰2個數字并列連用表示概數必須用漢字,數字間不加點號,如七八公里、五十二三歲等。
c. 非公歷的歷史紀年和日期要用漢字數字,如清咸豐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日本慶應三年(1867年)、八月十五中秋節等。
2.9.7 外文字母的編排規則
應特別注意外文字母的正斜體、黑白體、大小寫和上下角標的表示。
l)外文正體的常用場合。
a. 計量單位和SI詞頭符號。
b. 數學式中的運算符號和縮寫號,如微分號d,偏微分號¶ ,有限增量符號Δ,變分號δ,極限lim,行列式det,最大值max等。
c. 其值不變的數學常數符號:圓周率π,自然對數的底e ,虛數單位i(電工中常用j)。
d. 量符號中為區別其他量而加的具有特定含義的非量符號和非變動性數字符號角標,如勢能EP,宏觀總截面Σtot ;轉置矩陣AT 等。
e. 儀器、元件、樣品等的型號、代號。
f. 生物學中表示拉丁文學名的定名人和亞族以上(含亞族)的拉丁文學名。
g. 用作序號的拉丁字母,如:附錄A,附錄B, 附錄C 。
2)外文斜體的常用場合。
a. 用字母代表的數、一般函數以及統計學符號等,如:x ,y ;△ABC ;f(x) ;概率P ,均數 x 。
b. 量符號和量符號中代表量或變動性數字或坐標符號的角標字母,如體積V,雷諾數Re ,能譜角截面砌σΩ,E ,能量Ei(i =1,2,3),力的x方向分量Fx 。
c. 矢量和張量符號用黑斜體。
d. 生物學中屬以下(含屬)的拉丁文學名。
e. 化學中表示旋光性、 分子構型、構象、取代基位置等的符號, 如左旋l - ,外消旋d l - ,鄰位o - ,對位p - ,順疊構象sp - ,雙鍵的順異構Z - ,反式trans - 等。
2.9. 8 化學元素與核素的符號
1)化學元素符號均為正體,且首字母大寫。
2)核素的核子數(質量數)必須標注在元素符號的左上角,如14N不宜寫成14氮或N14。
3)分子中核素的原子數應標注在核素符號的右下角,如14N 2 。
4)質子數(原子序數)可在左下角注明,如82Pb 。
5)對于離子態,應將離子價數和符號“+”或“– ”標于右上角,如Mg2+ 和PO43- ,不應寫成Mg+2和PO4 –3 或Mg++ 和PO4――― 。
6)對于電子受激態和核受激態,可用星號“*”表示于右上角,如NO* 和110Ag* 。
2.10 結論
1)結論是文章的主要結果、論點的提煉與概括,應準確、簡明、完整、有條理。
2)如果不能導出結論,也可以沒有“結論”而進行必要的討論??梢栽诮Y論或討論中提出建議或待解決的問題。
2.11 致謝
1)致謝是作者對該文章的形成作過貢獻的組織或個人予以感謝的文字記載,內容要實在,語言要誠懇、恰當、簡短。
2)致謝文字的字號或字體通常與論文的正文有所區別,并編排在參考文獻表之前。
2.12 參考文獻
2.12. 1 著錄原則和方法
1)為了反映論文的科學依據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嚴肅態度以及向讀者提供有關信息的出處,應在論文的結論(無致謝段時)或致謝段之后列出參考文獻表。
2)參考文獻表中列出的一般應限于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私人通信和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般不宜列入參考文獻表,可緊跟在引用的內容之后注釋或標注在當頁的地腳。
3)參考文獻的著錄應執行GB 7714—87的規定,采用順序編碼制或著者出版年制。
4)建議采用順序編碼制,其著錄要求如下。
a. 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并視具體情況把序號作為上角標,或作為語句的組成部分。如:“……張××[1] 、王××[2,3] 和李××等 [4~6] 對這一現象作了研究,數學模型見文獻[7]?!?/span>
b. 參考文獻表的著錄按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一般采用小于論文正文的字號編排。
c. 參考文獻表中的每條文獻著錄項目應齊全,對相同的項目不得用“同上”或“ibid”等表示。
d. 參考文獻表中,文獻的作者不超過3位時,全部列出;超過3位時,只列前3位,后面加“等”字或相應的外文;作者姓名之間不用“和”或“and”,而用“,”分開;中國人和外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姓前名后著錄法。西文作者的名字部分可縮寫,并省略縮寫點“.”。
2.12. 2 連續出版物的著錄格式
標引項順序號 作者.題名.刊名(外文刊名可縮寫,縮寫后的首字母應大寫,并省略縮寫點“.”),出版年份,卷號(期號):起始或起止頁碼
示例:
1 高景德,王祥珩.交流電機的多回路理論.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1987,27(1):1~8
2 Nadkarni M A,Nair C K K,PandeyV N,et al.Characterzation ofalpha-galactosidase from corynebacterium murisepticum and mechanism of itsinduction. J Gen App Microbiol,1992,38:223~234
3 華羅庚,王 元.論一致分布與近似分析:數論方法(Ⅰ).中國科學,1973(4):339~357
2.12. 3 專著的著錄格式
標引項順序號 作者.書名.版本(第1版不標注).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專著中的析出文獻應注明起止頁碼)
示例:
4 竺可楨.物候學.北京:科學出版社,1973
5 霍夫斯塔主編.禽病學:下冊.第7版.胡祥壁譯.北京:農業出版社,1981.798~799
6 Timoshenko S P.Theory of plate and shells.2nd ed .New York:McGraw-Hil1,1959.17~36
2.12. 4 論文集的著錄格式
標引項順序號 作者.題名.見(英文用In):主編.論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示例:
7 張全福,王里青.“百家爭鳴”與理工科學報編輯工作.見:鄭福壽主編.學報編輯論叢:第2集.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1991:1~4
8 Dupont B.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 in severecombined immunodeficiency with an unrclated MLC compatible donor.In:White H J,Smith R,eds.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Annual Meeting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xperimental Hematology.Houston: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Experimental Hematology,1974.44~46
6.12. 5 學位論文的著錄格式
標引項順序號 作者.題名:[學位論文].保存地點:保存單位,年份
示例:
1 張筑生.微分半動力系統的不變集:[學位論文].北京:北京大學數學系,1983
2 Cairns R B.Infrared spectroscopic studies onsolid oxygen:[dissertation].Berkeley:Univ of California ,1965
2.12. 6 專利的著錄格式
標引項順序號 專利申請者.題名.國別,專利文獻種類,專利號.出版日期
示例:
3 姜錫洲.一種溫熱外敷藥制備方法.中國專利,881056073.1989-07-26
2.12. 7 技術標準的著錄格式
標引項順序號 起草責任者.標準代號 標準順序號—發布年 標準名稱.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也可略去起草責任者、出版地、出版者和出版年)
示例:
4 全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委員會.GB 6447—86 文摘編寫規則.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1986
或
5 GB 6447—86 文摘編寫規則
2.13 附錄
1)有些材料編入文章主體會有損于編排的條理性和邏輯性,或有礙于文章結構的緊湊和突出主題思想等,可將這些材料作為附錄編排于全文的末尾。
2)附錄的序號用A,B,C…系列,如附錄A,附錄B…。附錄中的公式、圖和表的編號分別用(A1),(A2)…系列;圖A1,圖A2…系列;表A1,表A2…系列。
2.14 注釋
l)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
2)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標注符號可用加半個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1),2),…或劍號“?”。注釋內容應置于該頁地腳,并用正線與正文隔開。
3)屬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資助項目的論文,應在篇首頁的地腳注明基金項目的名稱和代號。
2.15 文句和術語
1)文句要通順、精練,符合語法規范。
2)應使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各學科的名詞和GB 3102—93規定的量名稱。新興學科的術語及尚無通用漢譯名的術語,應在第1次出現時加以注釋或附原文。
3)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詞,應在第1次出現時注明全詞。
2.16 文字和標點符號
1)漢字的使用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除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已廢除的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范漢字。
2)標點符號的用法應該以GB/T 15834—1995《標點符號用法》為準。根據科技書刊的習慣,建議:
a. 句號用小圓點“.”表示。
b. 省略號用2個三連點,其后不寫“等”字;對外文字符只用1個三連點。
c. 浪紋號“~”用于表示數值范圍。
d. 一字線“—”用于表示地域范圍、走向、相關、遞進等。
e. 半字線“–”用于表示復合名詞等。
f. 外文中的標點符號應遵循外文的習慣用法。
3)外文的縮寫和轉行應遵循有關規則。
3 增刊和特刊
1)增刊是指正??我酝饨浧诳芾聿块T批準出版的出版物,其宗旨、開本、發行范圍應同正刊一致。應在規定位置標明“增刊”字樣。
2)特刊或專輯是指為了某種特殊需要或按照某一專題而編輯出版的學報,它可以是學報正刊,也可以是增刊。應在規定位置標注特刊或專輯名稱。
3)增刊可以編入總目次和索引。 (2004.07發布)